截止2025年6月30日,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在新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991家市场主体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报送并公示2024年度报告,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新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将上述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行政机关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政府采购、驰名商标认定、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上述市场主体如不服本决定,可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新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0376-2989248
附件:新县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名单(991家)
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日
END
来源: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县网”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喜欢此帖就给TA打赏~
感谢您的赏脸阅读
打赏后这些钱都会交给作者
您的城市币余额不足
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