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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市场监管局关于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清理工作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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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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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7:14 来自新县

一年一度的市场主体年报已经结束,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随即产生了诸多疑问:这些市场主体是不是都要被吊销营业执照?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这些市场主体是不是有点冤啊?怎么样才能不被吊销营业执照呢?......解决以上疑问,就需要了解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清理工作具体是怎么回事,一起来看---

一、为什么要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清理?

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过多,挤占市场主体字号等社会资源;不履行任何法定义务,耗费无谓的行政管理成本;导致市场主体数据失真,不利于政府掌握地方经济实际情况,影响政府客观科学决策;不年报、不报税、不缴社保,甚至无法联系,既存在多种违法行为,也是不诚信的表现,容易形成负面导向,不利于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的构建。

为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僵尸企业”退出机制,督促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广泛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常态化吊销清理工作。

二、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具体是哪些企业?

今年清理的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是指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并公示2023、2024年年度报告,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或未办理税务登记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的”公司制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其他类型企业。

三、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清理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吊销营业执照的有关规定开展清理工作。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四、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清理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按照“规范一批、注销一批、吊销一批”原则,一企一策,分类处置:

(一)对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市场主体,引导其补报年报、申报纳税、变更登记事项,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规范一批;

(二)对不再经营的市场主体,引导其主动申请,注销一批;

(三)对有证据证明市场主体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依法吊销一批。

五、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清理的工作程序是什么?

(一)发布提示公告。市场监管部门梳理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并公示2023、2024年年度报告的企业名单,并在新县网、云上新县上予以公告,警示相关违法后果。

(二)调查核实。一是发函至国家税务总局新县税务局,对提示公告的市场主体是否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或未办理税务登记出具监控意见。二是对提示公告的市场主体开展实地核查,核实市场主体实际经营情况。

(三)依法吊销。对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通过新县网、云上新县公告进行。作出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后,同时将吊销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六、市场主体被吊销营业执照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营业执照被吊销的,不能申请办理简易注销。

(二)自被吊销之日起三年内其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得担任其他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三)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满三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注销公司登记。

七、怎样做市场主体才能不被吊销营业执照呢?

对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引导其补报年报、申报纳税、变更登记事项,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恢复合法正常经营。不再经营的市场主体,可以依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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